江苏培训机构抗震安全检测单位
1、 检测(鉴定)内容
要鉴定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须检查现有结构的现状,包括结构布置、构造措施、地基基础、材料强度、裂缝、变形等外观质量情况。1)地基基础检测。2)主体结构检测。a.砂浆强度检测。b.砖强度检测。c.混凝土强度检测。d.外观检测。3)安全性鉴定。
a.地基基础安全性鉴定。b.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鉴定。4)抗震鉴定。a.抗震构造措施核查。b.墙体抗震能力指数计算。
2、 检测(鉴定)仪器
1)钢筋扫描仪。2)砖回弹仪(ZC4型)。3)砂浆回弹仪(ZC5型)。4)万能试验机(200 t)。5)红外线测距仪(PD42型)。
3、 检测(鉴定)方法确定
3.1 地基基础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并经校方同意、配合,对基础进行开挖检测,或者根据上部结构反映情况对地基基础作出评价。
3.2 主体结构
1)砂浆强度。采用回弹法对该建筑物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进行检测。依据GB/T 50315.2011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第3.3.1,3.3.2条规定,该建筑按楼层划分为三个检测单元,每层为一个检测单元,每一检测单元内抽取6个测区(6片墙)作为一个检测批进行强度检测。
2)砖强度。采用回弹法对该建筑物砌体砖抗压强度进行检测。依据GB/T 50315-201 1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第3.3.1条和14.1.2条规定,该建筑按楼层划分为三个检测单元,每层为一个检测单元;每一检测单元内抽取10个测区(10片墙)作为一个检测批进行强度检测。
3)混凝土强度。采用钻芯法对现浇混凝土构件强度进行检测。依据CECS 03:200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且经校方同意,对该建筑物抽取每层大梁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
4)外观质量。对整幢建筑的外观质量进行全数检查,包括墙体裂缝、结构变形和位移等影响结构安全的因素。
民用建筑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根据其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部分的安全性等级,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综合评定。
1)地基基础部分(子单元)。依据GB 50292-1999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第6.2.4条规定,按上部结构反映的检查结果对地基安全性进行评级。
2)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根据其所含各种构件的安全性等级、结构的整体性等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进行确定。
3.4 抗震性能评价
建筑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综合评价。该建筑物建于1987年,根据GB 50023-200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第1.0.4,1.0.5条规定,该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30年,所以,本次鉴定按GB 50023-200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所规定的A类砌体房屋抗震鉴定方法进行抗震鉴定。该建筑物为重点设防类,即乙类设防,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
度1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该学校所处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所以,本次鉴定按9度设防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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