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华市厂房结构检测鉴定推荐中心——厂房结构检测鉴定主要内容:
初步调查
一、一般规定
1、初步调查宜了解程质量控制宏观情况、场地环境、使用历史并收集有关资料。
2、基本程序资料宜检查其及时性、完整性;勘察设计资料宜检查其合理性、完整性;施工技术资料宜检查其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二、初步调查
(1)程质量控制宏观情况初步调查包括:
1 基本程序的执行情况;
2 的始止时间;
3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发包情况;
4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以及主要责任人的资格情况等。
(2)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包括:
1 地段类别;
2 不良地质作用及影响;
3 地下水升降和地面标高变化;
4 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基础设施的布置情况以及其过程对拟鉴定建筑物的影响等。
(3)使用历史初步调查包括:
1 使用功能、使用荷载与使用环境;
2 使用中发现建筑结构存在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法和效果;
3 遭受过的火灾、爆炸,历次暴雨、台风、地震等灾害对建筑结构的影响;
4 维护、改扩建、加固情况;
5 场地稳定性、地基不均匀沉降在建筑物上的反应;
6 当前工况与设计工况的差异,建筑结构在当前工况下的反应等。
(4)收集资料内容包括: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程质量监督申报书,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房屋产权证明书等;
2 程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报告、补充勘察报告、补充地基原位测试报告等;
3 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等;
4 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
5改扩建与加固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资料等;
6 使用、维修资料等
二、金华市厂房结构检测鉴定推荐中心——建筑沉降观测:
建筑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裂缝、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对于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
7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应设在沿周边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三、金华市厂房结构检测鉴定推荐中心——公司具备以下检测鉴定能力:
1.房屋性鉴定:
(1)对结构建筑质量方面有怀疑的鉴定;
(2)建筑物达到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3)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或改变结构布置的鉴定;
(4)建筑物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
(5)建筑物出现结构性损伤的鉴定;
(6)“三无”、“五无”工程的鉴定。
2.灾后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1)火灾后结构损伤程度、残余承载力及结构性的鉴定;
(2)水灾后砌体结构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1)施工前的证据保全鉴定;
(2)施工中及施工后的损坏原因、程度及安全鉴定。
4.房屋损害纠纷鉴定;
5.危险房屋鉴定;
6.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
7.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8.建筑物建造年代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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